当前位置: 首页 > 审务公开 > 通知公告
送达民事裁定书—王猛、徐梦蓉
分享到:
  发布时间:2021-09-06 14:46:18 打印 字号: | |

2021)苏0706民初3220号

 

王猛、徐梦蓉

本院受理原告姜辉与被告王猛、徐梦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,现已审理终结。因你下落不明致无法送达,现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九十二条之规定,向你公告送达(2021)苏0706民初3220号民事裁定书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,逾期则视为送达。

 

 

 

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

二○二一年九月六日


 

承办法官:海州区人民法院民二庭陈兵,电话:0518-85295857


 
责任编辑:海法